海报2:逃离德国——通往未知的道路

离开德国充满了不确定与繁复的行政障碍。犹太人必须出具无犯罪记录、居住许可、税务机关的清关证明以及盖有“犹太印章”[1]的护照 。所有剩余财产必须出售,出境时,每人仅被允许携带一件20公斤的行李、一块手表、一部相机和结婚戒指,贵重物品一律禁止携带。赫尔曼的一位在旅行社工作的 „雅利安 „同学设法为他购得前往上海的船票。伊尔莎的父母——卡尔与玛莎·赫尔茨菲尔德——为他们的旅程提供了经济支持。

然而,就在他们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火车站启程的那天,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一幕:犹太旅客遭到无差别的骚扰,行李箱被洗劫,站台上满是被丢弃的物品,许多人脸上写满绝望。这一幕多年后仍深深烙印在伊尔莎·克里普斯的记忆中。1939 年 3 月 29 日,赫尔曼和伊尔莎在意大利热那亚登上了“比安卡马诺伯爵号”(Conte Biancamano)邮轮,途径塞得港、苏伊士、亚丁、科伦坡、新加坡和香港,历时数周,于 1939 年 4 月 26 日抵达上海。

[1]所谓的 „犹太印章 „是德国当局自 1938 年 10 月起在护照上加盖的一枚印章。该印章标明护照持有人为犹太人,目的是确保在过境时能立即识别身份。其依据是 1938 年 10 月 5 日颁布的《犹太人护照条例》。

图片注释:

1) 于1938年12月19日签发的赫尔曼和伊尔莎·克里普斯用于移民的护照。护照上均加盖“J”印章,并附加中间名“以色列”和“莎拉”。护照备注“用于移民至巴勒斯坦或中国”。

2) 1939 年 3 月 24 日,施泰因海姆地方警察局致比勒费尔德盖茨太保的信。信件中记录了赫尔曼和伊尔莎·克里普斯的居留情况,并预先记录了他们于 1939 年 3 月 29 日的移民情况。

3) 乘坐洛伊德·特里埃斯蒂诺船运公司的客船从意大利逃往上海,对数千名难民来说意味着救命稻草。图为在的里雅斯特至上海航线上运营的“Conte Verde” 号。

4) 赫尔曼·克里普斯乘坐意大利“Lloyd Triestino”船运公司的“Conte Biancamano” 号从热那亚前往上海的船票。旅行日期:1939 年 3 月 29 日,发售日期:1938 年 12 月 19 日。

5) 赫尔施·戈特赫尔夫的船票合同,他与赫尔曼和伊尔莎·克里普斯一同乘坐了“Conte Biancamano” 号。发售日期:1938年12月15日。